人們因種族、性別、地位、收入等差異,可能有不一樣的生命旅程,但只有一件事是相同且不變的,就是我們總有一天要面對死亡。因此,死亡是個無法與他人比較,須與自己對話,審慎思考的議題。
安享天年固然幸福,但人生總有不測風雨,任何一個人都可能面臨疾病的威脅。人生即將謝幕時,如果期望能安祥、有尊嚴地步下人生舞台,你可以考慮安寧療護。
安寧療護的定義?
安寧療護(英文是 palliative care)又稱為安寧照護,當疾病進入末期,醫師判定現行醫學無法治癒時,安寧照護有別於侵入性、增加痛苦的治癒性治療,而是為末期患者提供症狀緩和的照護,並改善生活品質,目的是讓患者有尊嚴地走向人生終點。
此外,安寧療護也顧及患者與家屬的心理狀態,不只幫助患者更從容地面對死亡,也協助家屬度過失去親人的傷痛。
為了達到上述目標,安寧療護以團隊方式進行,除了醫師、藥師、營養師、物理治療師等醫療專業人員外,亦有社工師、神職人員、志工等成員協助幫忙。
台灣自1996年起試辦安寧療護,並於2000年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自此安寧療護有了法律依據,成為患者與家屬面對末期疾病的另一種選擇。
誰能接受安寧療護?
台灣最初是針對癌末患者與漸凍人推動安寧療護,西元2009年起,中央健保署拓展安寧療護範圍,增列以下八種疾病類型,稱為「八大非癌疾病」。
- 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如失智評分量表為末期,或是長期臥床、吞食困難等。
- 其他大腦變質:如嚴重中風、嚴重腦傷、帕金森氏症等,甚至須使用呼吸器維生。
- 心臟衰竭。
- 慢性氣道阻塞疾病,他處未歸類者:指的是罹患慢性阻塞性肺病 (COPD) 後,症狀持續惡化的狀況。
- 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患者已接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腎臟移植等療法,但因尿毒症緣故,由醫護團隊評估可能在近期死亡。
- 肺部其他疾病:如嚴重肺纖維化。
- 慢性肝病及肝硬化:處於疾病末期,經醫生評估不適合肝臟移植。
- 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慢性腎衰竭處於第四、第五期,有尿毒症狀,由醫護團隊評估可能在近期死亡。
安寧療護申請條件
面對重症,大部分的人難免心生恐懼,尤其當醫生宣判生命僅剩幾個月時,常令病患與家屬亂了手腳,使得本該是妥善道別的時刻,當往後回想起來,卻充滿了遺憾。
因此,比較恰當的做法是在自己還健康、意識尚清楚時,及早思考如何面對不健康的身體狀態,考慮事先申請安寧療護,將重症帶來的不安感降到最低。
只要年滿20歲,具完全行為能力,就能事先申請安寧療護。申請成功後,一旦罹患重症,經兩位醫生判定疾病已進入末期、無法救治,近期內有死亡的可能性時,就能啟動安寧療護機制。
哪些醫院提供安寧療護?
目前全國北、中、南、東各地區皆有提供安寧療護之醫院,民眾可上中央健保署網站查詢。依據照護地點、提供服務之人員不同,安寧療護可分為四種類型,選定照護類型前,須與醫療團隊進行充分討論。
住院安寧 | 共同照護 | 安寧居家(甲類) | 社區安寧(乙類) | |
地點 | 安寧照護病房 | 患者原本的病房 | 患者家中、護理之家、安養機構等 | 患者家中、護理之家、安養機構等 |
服務人員 | 安寧照護團隊 | 安寧照護團隊 | 安寧照護團隊 | 地區醫院、基層診所 |
安寧療護很貴嗎?
安寧療護要花很多錢?答案是否定的。
目前健保給付安寧療護,醫院內也有設置健保安寧病房,除非患者或家屬希望升級到好一點的病房,才需要自付差價,收費標準依各院有所不同。
至於安寧居家或社區安寧者,也只要負擔醫護人員的交通費即可,因此安寧療護並不是個昂貴的選擇。
如何申請安寧療護?
填寫相關文件
如果想申請安寧療護,當事人必須填妥「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是由家屬填寫「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及「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
以上文件可向有提供安寧療護的醫療機構,或是相關基金會、協會索取,填寫完畢將紙本資料回傳後,就能將安寧療護意願註記在健保卡內。
但是,這三份文件有何異同?
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
這是在身體健康,或是患病後意識尚清楚時,由本人親自簽署的文件,簽署過程須有兩位見證人一併簽名,內容主要有以下三點:
- 是否接受安寧療護
- 危急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如氣管內插管、CPR、急救藥物注射、心臟電擊等)
- 疾病末期不施行維生醫療(如呼吸器)
意願書的法律位階最高,一旦兩位醫生判定疾病已進入末期、無法救治,近期內有死亡的可能性時,意願書就會生效,醫生與家屬必須尊重患者的決定。
另外,患者也可以在意願書中指派代理人,當意識不清時,代理人有權力為患者做決定;若末期病人未成年,意願書中也提供法定代理人欄位,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簽署。
如果患者未簽署這份意願書且意識不清,在疾病進入末期時無法決定醫療項目,醫生與家屬該何去何從呢?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
這兩份同意書誕生的目的,就是為了處理上述的棘手狀況,當末期病人喪失意識、無法決定是否要在病危時施行急救,或使用維生設備延緩死亡,這時家屬可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及「不施行維生醫療同意書」,避免無效的醫療過程,讓患者的生命自然地劃下句點。
然而,必須是在患者本人意識清楚前,曾以口頭或書面方式,表示不希望接受搶救,或使用維生儀器,兩份同意書才有效。
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最具效力的同意書為配偶簽署,其次為子女(或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
預立意願書是個長期的過程
死亡是每個人都會遇到的人生大事,至於如何善終,是一個需要謹慎思考的問題。因此,若有接受安寧療護的想法,有五個重點必須留意:
- 思考:在疾病末期時,自己對各種醫療照護的期望
- 選擇:當喪失意識時,能夠代表自己做決定的人
- 溝通:與代理人、醫療團隊共同討論,當疾病走向末期,自己期望的照護模式
- 記下:記下討論結果,並簽署各項文件
- 修改:可以隨時更改期望的照護內容,甚至是撤回安寧療護之申請
安寧療護常見迷思
安寧療護等於安樂死?
不是的,安寧療護與安樂死並不相同。安樂死是透過醫療方式結束生命,期盼早日從病痛中解脫;安寧療護則是以醫療方式減低末期患者的痛苦,讓生命自然地走向終點。安寧療護並不支持刻意結束生命的行為。
選擇安寧療護,是否是不孝的行為?
對許多人來說,談論死亡是一件令人忌諱的事,尤其是與長輩溝通安寧療護時,更是擔心被扣上「不孝」或「不想救我,只想要遺產」等大帽子。
但只要換個角度想,願意與親人談論安寧療護,無非是希望他們在疾病末期承受最低程度的疼痛,並且有尊嚴地走下人生舞台,這其實是一種愛的表現。
試想,當疾病進入末期且超出現行醫學能力所及,是讓家人全身插滿維生儀器,忍受電擊、CPR 等會造成傷害的無效治療比較有愛,還是使他們在減緩疼痛的情況下,以平靜的心與親屬道謝與道別?
即便如此,溝通安寧醫療仍是一件困難的事,因此事前可先與安寧療護小組討論,擬定適合的溝通方式,例如以「治療方式改變」(疼痛治療、心理治療等)作為溝通的切入點,避免患者產生誤會。
當生命走到終點,你的選擇是?
分離總是艱難的挑戰,死亡亦是人生最大的課題,你又希望在何種情境下與親人道別呢?
一旦能正面思考死亡、勇敢談論適當的醫療處置時,你將成為勇敢的生命鬥士,並且已戰勝了死亡。
安寧療護並不是放棄治療,在安寧療護的特定條件生效之前,醫生仍會盡力提供治療,即便進入安寧療護階段,也會給予減緩疾病不適的藥物,確保患者的生活品質。 |
Reference:
台灣安寧照護基金會、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亞東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