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準備及申請長照服務

出院準備的目的就是讓病人在出院後可以順暢的銜接長照服務,除了降低因病情控制不佳而再次入院的狀況,也能減輕家屬照顧的負擔。出院準備至少應在出院前三天就完成評估,如果符合長照服務標準,就能在出院後第一時間獲得良好的安排。

在過去出院後才開始申請長照補助,在繁瑣的流程下,真正獲得資源通常需要在病人出院14-30天之後。目前由於流程的改善,長照政策致力於在病人出院前就開始評估病人是否符合長照服務的條件,如果符合條件就可以提早進行申請手續。最好的狀況是在病人出院當天就可以無縫銜接長照資源,一般來說都會在出院後1-7天內取得服務。

有些民眾聽到要出院,會擔心是不是醫院要趕病人走,其實出院的目的除了讓病患早日回到家人身邊,也可以儘早進行居家復健、傷口照護等治療計畫,重新回到社區也能提升病人的生活品質。

許多家庭第一次遇到長照的需求,往往不知道該從何做起,甚至因為不清楚各種長照資源,而決定辭去工作,親自照顧家人,對於整個家庭來說都是很沈重的負擔。
對於出院準備和長照最常見的擔憂包含:

  • 如何申請長照資源補助
  • 傷口照護
  • 復健方法
  • 輔具的選擇
  • 營養補充
  • 用藥知識
  • 回診接送服務
  • 要選擇日照中心還是住宿型機構

 

出院準備應於何時開始?

進行出院準備的時間越早越好,目標是在出院當天直接銜接可以使用的服務。
計畫要出院時,可以向醫院護理站詢問相關資訊,了解醫院本身對於出院準備有哪些資源可以使用。有些醫院本身有負責出院準備的工作小組,照管專員到病房進行評估,如果病人符合長照資源申請條件,將會和家屬一起討論照護計畫,轉介各種資源,並開始申請各種服務,如居家照護、機構轉介、日照中心、復健、復能、藥師用藥評估、送藥到府、交通接送、輔具補助、居家無障礙空間改善、喘息服務等。

 

怎樣才符合申請長照服務資格?

根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者,依其個人或其照顧者之需要,所提供之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之醫護服務。」

有下列狀況的人,都可以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簡稱:照管中心)提出申請。

(一)失能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的失能者。
(二)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的獨居老人或衰弱老人:日常生活如穿衣脫襪、進食、洗澡、平地走動需協助的獨居老人;或體重減輕、下肢無力、提不起勁的衰弱老人。
(三)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50歲以上有表達能力降低、記憶力下降、睡眠障礙、產生幻覺等疑似失智症症狀,或確診為失智症民眾。
(四)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55歲以上日常生活如穿衣脫襪、進食、洗澡、平地走動等需要協助的原住民。
(五)65歲以上失能老人:日常生活如穿衣脫襪、進食、洗澡、平地走動需協助的失能老人。

申請長照資格

長照服務四大類

*長照住宿式機構服務使用者不適用以下這四類長照服務

照顧及專業服務

包含居家照顧、社區照顧和專業服務。
補助標準:依失能等級每月給付10,020~36,180元
一般戶:部分負擔比率16%
中低收入戶:部分負擔比率5%
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免部分負擔

交通接送服務

*失能第4級以上適用
協助往返醫療院所就醫或復健
補助標準:依城鄉距離每月給付1,680~2,400元
一般戶:部分負擔比率21%~30%
中低收入戶:部分負擔比率7%~10%
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免部分負擔

輔具與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包含輔具購置或租借服務,以及居家無障礙設施改善
補助標準:每三年最高給付40,000元
一般戶:部分負擔比率30%
中低收入戶:部分負擔比率10%
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免部分負擔

喘息服務

讓家庭照顧者可以適當獲得休息的時間
補助標準:依失能等級每年給付32340~48510元
一般戶:部分負擔比率16%
中低收入戶:部分負擔比率5%
低收入戶:政府全額補助,免部分負擔

長照服務項目

 

長照服務有哪些形式?

依照顧的地點可以分為「居家式」及「社區式」兩大類。

居家式

居家式長照包含「居家護理」、「居家復健」、「居家藥事照護」、「居家服務」、「居家營養」和「居家呼吸治療」等。

(一)居家護理
由居家護理師到府提供如尿管、鼻胃管護理、鼻胃管灌食、膀胱灌洗、膀胱訓練、傷口護理等護理知識技術指導。
補助方式:各縣市辦法略有不同,低收入戶的費用全額由政府補助,其餘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則採取部分補助方式。

(二)居家復健
由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醫師等專業人員,到府提供復健治療與復健知識技術指導,另外還可提供輔具評估、居家無障礙空間改善等服務。
補助方式:依各縣市政府規定辦理。

(三)居家藥事照護
由藥師到府檢視病友的所有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草藥、健康食品等使用情形,評估是否有任何用藥問題。檢視醫師開立的處方藥,確認是否有藥物治療問題,並擬定改善辦法。協助病友整理藥品,並且透過衛教建立良好的用藥習慣。
補助方式:依各縣市政府規定辦理。

(四)居家服務
由居家服務員到家中協助失能病友日常生活的照顧及身體照顧。
日常生活照顧包含換洗衣物之洗滌、居家環境清潔、家務協助、陪同或代為購買生活必需品、陪同就醫等。
身體照顧服務包含換穿衣服、進食、服藥、口腔清潔、如廁、翻身、拍背、身體活動、上下床、陪同散步等。
補助方式:依各縣市政府規定辦理。

(五)居家營養
由營養師到府指導病友及家屬有關營養相關知識。包含檢視餐飲設計是否符合病友需求。指導照顧者營養的調配以及備置方式,如灌食食材、灌食方式、流質飲食等知識及技術指導。
補助方式:依各縣市政府規定辦理。

(六)居家呼吸治療
對於長期依賴呼吸器或呼吸輔助器的病友,由於病情穩定醫師判定可返家者,持續提供居家治療及照護。到府服務人員包含醫師、護理師、呼吸治療師以及設備維護保養的工程師。
申請方式:可向主治醫師、各縣市照管中心或健保局詢問。

社區式

社區式長照主要分為「日間照護」和「喘息服務」,機構可提供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護理照護、營養評估、生活技能訓練及社會化娛樂等活動。
日間照護:家人白天上班時,被照顧者可以安置於機構中,家人下班後再接回家居住。這種方式可以讓照顧者維繫與家人的連結。日間照顧適合健康狀況仍允許每天往返日照中心及住家的被照顧者。
喘息服務:被照顧者由家庭成員照顧,家庭照顧者需要休息時,將受照顧者暫時安置於機構中。

 

選擇住進機構有沒有補助?

住機構的補助目前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者為主。對於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各地方因最低生活費不同,補助額度略有不同。
以台北市108年度最低生活費 16,580元為例,補助方式如下(實際補助方式以各地方政府公告為準)

(一)一般資格

收入區間 補助比例
符合低收入戶標準 100%
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 75%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 0元~33,159元
75%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 33,160元~49,739元
50%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 49,740元~66,319元
25%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 66,320元以上
不予補助

計算標準:以台北市108年度最低生活費 16,580元為標準。

(二)特殊資格
若符合以下資格,補助辦法另有不同。
1.身心障礙者年滿30歲。
2.身心障礙者年滿20歲其父母之一方年齡在65歲以上。
3.家庭中有2名以上身心障礙者。

收入區間 補助比例
符合低收入戶標準 100%
符合中低收入戶標準 85%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 0元~33,159元
85%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 33,160元~49,739元
70%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 49,740元~66,319元
60%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 66,320元~82,889元
50%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82,900元~99,479元
40%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
每人每月99,480元以上
不予補助

計算標準:以台北市108年度最低生活費 16,580元為標準。

 

怎麼申請長照服務?

(一)如果病友目前正在住院,可以洽詢醫院的護理站,尋求相關資源與評估長照需求。
(二)聯絡當地的照管中心,由照管中心派專員到府評估。
(三)直接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

撥打1966長照專線前須先準備好以下資訊:
1.接受照顧者的姓名、年齡、居住地址等基本資料及狀況。
2.主要照顧者/聯絡人的姓名、電話。

透過1966語音電話將轉接到各縣市的照管中心,由中心人員協助您了解被照顧者是否符合資格,若是資格符合,將會派照管專員到府進行評估,並且跟家屬討論照顧計畫,以及政府提供的補助額度,經過申請後就可取得長照服務,並且獲得補助。日後如果要調整服務內容,都可以再度與照管中心聯絡。

*其他諮詢管道: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
電話 0800-50-7272

文/圖:Daco

Reference:
全國法規資料庫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
衛福部長照專區
台北市社會局
中華民國肌萎縮症病友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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